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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考核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考核要点的通知

2019年07月05日

打印来源: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考核要点的通知


淄建发〔2019〕41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全市住建领域新旧动能转换,根据省、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有关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了《2019年淄博市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考核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考核内容要求,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按时保质完成2019年各项工作任务。考核结果将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县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并通报各区县人民政府。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9日

2019年淄博市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考核要点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市住建领域新旧动能转换,根据省、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有关要求,提出考核要点如下:


一、装配式建筑


1.建立政府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有健全的装配式建筑管理机构,有专职管理人员并有经费保障。


2.以政府名义出台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政策文件,在土地、财税、金融、企业减负等方面有激励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装配式建筑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3.把装配式建筑要求纳入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明确新建建筑装配式建筑比例,2019年度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


4.加快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及BIM等新技术,推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新开工民用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市里下达的任务指标。


二、绿色建筑


1.建立完善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机制,认真执行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等标准规范,县城及以上城市的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设计阶段标准执行率不低于98%。


2.规范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大力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识面积达到市下达的任务目标。


3.积极开展绿色建筑运行标识评价工作。


4.组织实施好辖区内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城镇)及绿色建筑、绿色智慧住区、绿色施工等示范创建,实施进度和质量符合示范建设要求。


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1.对100米及以下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新建居住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面推进太阳能光热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和验收,完成市下达的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任务。


2.积极推广地源热泵、太阳能光热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技术,推进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多能互补、复合应用。


四、统计宣传


1.按照省、市相关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明确专门人员负责调度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完整上报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等各类统计报表,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2.积极参加省、市统一组织的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宣传活动,结合当地实际,扎实开展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宣传培训、技术交流等活动,及时报送本辖区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动态信息。

   

附件:2019年淄博市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分解表附件


附件


2019年淄博市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平方米



(责任编辑:何雯丽)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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