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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青海省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工作

3月1日起青海省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工作

2020年03月04日

打印来源: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筑工程现场用工管理工,落实建筑工人工资发放制度,切实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和降低劳资纠纷风险,从3月1日起,青海省行政区域内应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


全省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在“青海省建筑市场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地址:http://139.170.150.135/)--建筑工人管理服务模块”开展工程项目建筑工人实名信息登记、认证、考勤、工资代发及数据上传等工作,并由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定的合作银行实施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户和代发工资业务。2020年续建项目,应登陆管理平台完善项目和建筑工人相关实名制信息。已按照规定落实建筑工人工资专户管理和代发工资的项目仍由原银行代发,直至工程竣工账户注销。未按照规定落实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户和代发工资业务的续建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在复工之前按要求落实合作银行代发工作。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建筑企业(含专业分包和劳务作业企业等)、监理单位执行项目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均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范畴。


(责任编辑:何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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