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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关于同意发布《温州市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批复

温州市关于同意发布《温州市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批复

2020年07月29日

打印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州市绿色建筑与建筑工业化促进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发布《温州市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报告收悉。经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确认你单位主编的《温州市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备可实施性,对规范温州市装配式建筑建设,促进其健康发展具有较大的积极作用。现同意发布,作为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在我市实施的配套细则,指导我市装配式建筑的建设。请你们今后做好该实施细则技术条款的解释工作,并在实施中收集相关问题和建议,以备今后改进。


此复。


附件:


1、专家评审意见


2、温州市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实施细则终稿(专家审定)


3、《温州市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编制说明


  2020年住建发135号附件.pdf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5日



(责任编辑:奚雅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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