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智慧工地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
〔2021〕第16号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江苏建造2025行动纲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智慧工地建设,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现在《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的费用组成中增列智慧工地费用,相应费用计取方法公告如下。
一、依据《江苏省智慧工地(安全部分)实施指南》,智慧工地费用包含: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扬尘管控视频监控、高处作业防护预警、危大工程监测预警以及集成平台等设备、软件和管理费用。
二、“智慧工地费用”为总价措施项目,相应的工程量清单见附件1。
三、智慧工地费用适用于有智慧工地创建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计费标准见附件2。
四、本公告实施后发布招标公告的建设工程和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法不招标的建设工程,建设方有创建智慧工地要求的,按本公告计列智慧工地费用。在本公告实施前已经按建设方要求创建智慧工地的建设工程,可根据实际投入情况(扣除政府资金补贴)计取智慧工地费用,施工合同有约定的除外。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下载: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何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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