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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宁创新“四共”模式 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青海西宁创新“四共”模式 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2022年08月11日

打印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近年来,青海省西宁市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切入点,持续打造城市开发建设新模式和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逐步建立“政府组织、部门实施、社区配合、居民参与”的工作机制,构建起“决策共谋、发展共建、方案共审、效果共评”的“四共”建设新模式,全市8万余套房屋得到有效改造,20余万名群众人居环境大幅改善,城市功能品质不断提升,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强大动力。


规划引领决策共谋 建立群众参与机制


以规划引领落实项目储备。西宁市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进一步摸清既有城镇老旧小区底数,科学编制市、县两级2021~2025年专项改造规划,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储备库,制定年度改造清单,为统筹改造提供科学依据。


按需求定量鼓励居民参与。在项目前期改造方案制定过程中,充分发挥居民在改造过程中的“主人翁”作用,按照应改尽改的基础类、能改则改的完善类、需改则改的提升类、愿改则改的引导类,按需求分层次制定小区改造内容,动员居民参与改造意见征求、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及后续管理等工作,不断提升改造实效。


搭平台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统领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引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在老旧小区改造前广泛征求意见、改造中主动接受监督、改造后积极问效于民,形成小区居民参与性高、基层组织配合度强的城镇老旧小区协同改造模式。


齐心协力资金共担 建立多元改造机制


财政支持保基本。西宁市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按照“保基本”原则,以每户不低于1.5万元的标准,重点支持实施房屋外墙保温、节能门窗更换、水电暖改造等与居民基本生活及安全需求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申请中央预算内基础配套设施补助资金,鼓励县区政府在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补助资金,为落实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供资金基础保证。


居民出资重参与。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引导居民通过直接出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捐资捐物等多种方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其中,城西区按照20元/平方米标准收取自筹资金;城中区引导项目实施单位与业主约定改造内容,由居民按照每户1500元标准出资,彻底解决楼栋内管网改造不彻底问题。


专营单位尽职责。积极探索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水、电、气等管线专营单位协同进行方案设计和改造实施。同时,将专营单位项目建设计划、改造规划与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有效衔接,做到同步计划、同步建设、同步改造,避免重复建设,反复开挖。


社会力量补短板。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房屋和土地,增设停车场(位)、智能快件收储设施、便利店、家政和托幼等便民服务设施,补齐小区基础配套短板。整合涉及小区养老、文化、教育、治安、消防等各类项目资金,有序推进海绵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雨污分流及无障碍等设施建设。


政策支持方案共审 建立项目快审机制


整合存量土地。西宁市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土地和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将老旧小区及周边低效存量土地整理腾空后,在不违反规划且征得使用权人和相邻权人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建设养老、托幼、商超等各类配套服务设施,且不增收土地价款。


发行金融债券。对能够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且满足债券发行条件要求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积极组织申报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并加大金融支持和服务力度,创新融资模式,为打通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市场化融资渠道创造条件。城中区、城西区先后发行7300万元专项债券对83个老旧小区、7497套房屋进行改造,为金融支持市场力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供了有效经验。


简化审批流程。将各部门及有关专家的联合审查意见和改造实施方案作为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办理依据,做到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办理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批、环评手续,不办理施工图审查,有效简化项目前期手续办证流程,提升审批效率。对不涉及土地权属变更、改变建筑功能结构、规划条件调整、街道外立面改造的项目,不办理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选址意见书等手续。


强化监管效果共评 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西宁市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工作,严格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和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选择优质企业实施改造项目,督促改造项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改造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市质量监督检查部门举报电话和监理单位投诉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到群众反映问题时,第一时间整改解决。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会同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联合验收,有效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和社区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完善“三无”小区管理规章制度,推动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履职管理,引导“三无”小区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实行自治管理,建立群防群治、联防联治的小区应急管理体系,巩固维护改造成果。


(责任编辑:何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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