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地方动态 > 海南 >

海南省将市政基础设施纳入绿色建筑适用范围

海南省将市政基础设施纳入绿色建筑适用范围

2022年10月17日

打印来源:海南日报

据《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消息,《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将绿色建筑的适用范围从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扩大至市政基础设施,鼓励在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探索建立绿色评价标准。


据介绍,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是海南自贸港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实践。目前在我国大部分省市规定中,绿色建筑主要指工业和民用建筑,绿色市政基础设施是助力城乡建设领域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绿色市政基础设施尚无全国统一标准,各省市也未出台相应标准,《条例》规定在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探索建立绿色评价标准,先行先试。


目前全省绿色建筑面积累计达11819.1万平方米,绿色建筑星级项目134个,总建筑面积1642万平方米,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80%以上。不过,我省的星级绿色建筑体量落后全国平均水平,绿色建筑全环节、全产业链的协同不足,仍是需要突破的发展瓶颈。


《条例》明确要求从获取土地、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管控,构建全过程闭合管控机制,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提出绿色建筑要突出热带岛屿特色。


《条例》规定,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应当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基本级的要求。这意味着今后海南省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将进入“全绿”时代,绿色建筑达到100%。此外,《条例》还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和国有资本投资的公共建筑提出绿色建筑标准一星级以上具体要求,到2025年,海南省星级绿色建筑建设比例将达到30%以上目标,绿色建筑将迎来高质量规模化发展。


(责任编辑:何雯丽)



延伸阅读:

张跃:海南绿色建筑应该向更低碳的融合社区发展 临高金牌港开发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助力海南绿色转型升级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强基提能 改革创新 奋力开创海南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的所有资料版权均为预制建筑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3)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书面来函联系。

[责任编辑:Susan]关键词:

连接件
三一
江苏龙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