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地方动态 > 广东 >

珠海:这3类建筑项目应当实施装配式建造,自12月15日开始实施!

珠海:这3类建筑项目应当实施装配式建造,自12月15日开始实施!

2022年11月17日

打印来源:广东省建筑管理

日前,珠海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自2022年12月15日开始实施。


一、全市下列范围内的建筑项目应当实施装配式建造,并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采用装配式建造:


1.财政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地上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含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


2.集中成栋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其中企业投资建设的地上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下的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除外;


3.地上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含50000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商业、办公、酒店、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用房等建筑工程。


二、调整装配式建筑认定执行标准


装配式建筑的认定执行标准调整为按照国家《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及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5-163-2019)执行,装配率不得低于50%。


(责任编辑:何雯丽)



延伸阅读:

广州:到2028年装配式建筑产业规模将达5000亿元 梅州:广梅产业园广东承达装配式装修产业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动工 发展智能建造 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深圳先行示范打造试点城市典范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的所有资料版权均为预制建筑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3)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书面来函联系。

[责任编辑:Susan]关键词:

连接件
三一
江苏龙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