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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选用指南(2022年版)征求意见

重庆市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选用指南(2022年版)征求意见

2022年11月29日

打印来源: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分会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征求《重庆市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选用指南(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


导读


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重庆市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选用指南(2022 年版)》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2年11 月30日前,按附件格式填写后反馈至编制单位。


重庆市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选用指南(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1月


前  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85号)及《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07号)文件精神,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绿建与建筑产业化协会建筑工业化分会组织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对全国现有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进行了深入调研和系统分析,并以“提高质量、提高效益、减少人工、减少浪费”为原则,结合我市区域建筑特点、设计施工实施能力和重点产业基础等,提出不同建筑类型适宜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及选用要点,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词语解释;3.居住建筑;4.一般公共建筑;5.工业建筑;6.特殊类型建筑;7.农村住宅;以及有关附录。


本指南主要用于指导建设、设计、咨询单位相关从业人员在装配式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时合理选择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


本指南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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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  则


1.0.1 为提升我市装配式建筑的设计、生产和建造水平,使装配式建筑的技术体系选择合理可行,在总结国内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发展情况和重庆市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经验基础上,结合重庆市建筑工业化产业基础和建筑地域特征,编制本指南。


1.0.2 本指南主要包含了居住建筑、一般公共建筑、特殊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农村住宅5种类型建筑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选用表、选用要点以及有关技术介绍。


1.0.3 本指南适用于重庆市新建、改建或扩建的装配式建筑,以及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建筑工程。


1.0.4 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选择除应遵循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名词解释


2.0.1 适宜技术体系

现阶段技术可靠、经济适用、产业配套完善,可普遍采用的装配式建筑主要技术体系。


2.0.2 鼓励技术体系

装配化水平或技术集成度更高且符合工业化发展方向,但现阶段工程经验较少、造价偏高或标准与产业配套不完善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2.0.3一般公共建筑主要指商业、办公、酒店、医院、学校、公寓、宿舍等类型中较规则的公共建筑。


2.0.3特殊公共建筑

除一般公共建筑以外的公共建筑。主要包括三大类∶一是大空间类型公共建筑,二是其他类型特别不规则的公共建筑,三是居住建筑项目中功能配套的公共建筑。


2.0.4大空间类型公共建筑

主要指由一个或多个室内大空间(跨越多层多跨的空间)组成,多数楼层不明显,需要采用空间结构模型进行分析设计,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规定的“其他超限高层建筑”的类型公共建筑。如大型影剧院、大型体育场馆、大型航站楼等。


2.0.5其他类型特别不规则的公共建筑

除大空间类型公共建筑以外,且属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3.4.1条条文说明中"特别不规则"的公共建筑。如特别不规则的大型商场、大型综合体等。


2.0.6居住建筑项目中功能配套的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项目中因功能配套需要而独立设置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如垃圾房、配电房、配套设备用房、门卫房、医疗用房、养老用房、社区公共用房、物业用房、售楼部、幼儿园、小区活动中心等。


2.0.7通用预制楼梯

指按《重庆市装配式混凝土居住建筑标准化设计导则(试行)》《重庆市中小学校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导则》《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式楼梯(15G367-1)》《装配式混凝土住宅楼梯图集(DJBT-084)》生产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楼梯通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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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技术选用要点


3.2.1 结构体系∶中高端住宅、大户型等居住建筑鼓励采用框架或框架剪力墙式结构,其建筑设计应结合装修方案充分考虑梁、柱隐藏式设计。多层居住建筑鼓励选择异形柱或短支剪力墙结构体系。

装配式混凝土框架结构或框架-剪力墙结构中框架部分,在制定预制装配技术方案时,应按预制板、预制梁、预制柱的顺序依次叠加选择。


3.2.2板∶装配式楼板类型可根据板跨进行选择。跨度不超过6m的板可选择桁架钢筋叠合板或钢管桁架预应力叠合板;跨度超过6m的板选用钢管桁架预应力叠合板。


3.2.3 梁∶当主次梁平面布置规则、简单、无多级次梁时宜选择次梁预制。当居住建筑结构体系选用混凝土框架或框架-剪力墙结构时鼓励采用主次梁成体系预制的技术方案。


3.2.4 墙∶当主体结构采用混凝土(异形柱)框架-(短肢)剪力墙或钢-混组合结构体系时,其混凝土剪力墙应现浇。鼓励墙身带暗柱整体预制,预制墙身不宜分段。预制剪力墙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整体预制剪力墙,二是叠合类剪力墙。


3.2.5 柱∶居住建筑采用混凝土框架结构或框架-剪力墙结构时,其中框架柱可选用整体预制柱或叠合柱技术,非对称截面柱优先选择整体预制柱技术。预制柱纵筋宜采用套筒灌浆连接,叠合柱纵筋宜采用机械连接。


3.2.6 楼梯∶标准层等具有标准楼梯间的楼层宜选用通用预制楼梯;其他宜选择标准化的楼梯预制;不具备标准化条件的楼梯宜现浇。


3.2.7 外围护系统∶高端居住建筑鼓励采用内嵌式系统门窗。


3.2.8 楼面根据功能需求选择是否采用保温隔声模块鼓励采用由可调节支撑、基层板和装饰面层组成的架空楼地面。


3.2.9 管线∶当天棚采用吊顶或楼地面采用架空技术时应选择在吊顶内或楼地面架空空间内实现水平管线分离当内隔墙采用陶粒混凝土空心条板、轻钢龙骨隔墙时应选择墙体内竖向管线一体化技术,管线应通过集成设计布置在条板空腔和龙骨空间内;当内隔墙采用装配式墙面时,应选择墙体竖向管线在墙面龙骨空间内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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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技术选用要点


4.2.1 结构体系∶一般公共建筑中的钢-混凝土组合结构体系主要包括钢框架、钢支撑框架与混凝土剪力墙(或核心筒),混凝土框架柱与钢梁组合楼盖的组合体系等。一般公共建筑中有大跨度、大悬挑需求的局部或整体宜优先采用钢结构或组合结构。公寓、宿舍等与居住建筑类似的公共建筑也可选择剪力墙结构。


装配式混凝土框架结构或框架-剪力墙结构中框架部分,在制定预制装配技术方案时,应按预制板、预制梁、预制柱的顺序依次叠加选择。


4.2.2板∶装配式楼板类型可根据梁的布置和板跨进行选择。跨度不超过6m的板宜选择桁架钢筋叠合板或钢管桁架预应力叠合板;跨度6~8m的板宜选用钢管桁架预应力叠合板;跨度8~12m的单向板宜选用叠合预应力空心板(SPD板);跨度12~24m的单向板宜选用预应力双T板。钢结构建筑优先选用压型钢板组合楼板、钢筋桁架楼承板现浇板,也可选用钢管桁架预应力叠合板、叠合预应力空心板(SPD板)。


4.2.3 梁∶一般公共建筑装配式混凝土楼盖布置方案适宜采用单向主次梁布置或无次梁大板方案。梁和板的预制方案应匹配叠合类楼板宜与叠合梁匹配预应力双T板宜与整体预制梁或叠合梁匹配,压型钢板或钢筋桁架楼承板宜与钢梁匹配非金属底板免拆楼承板宜与现浇梁匹配。


4.2.4 墙∶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框架-核心简结构以及钢-混组合结构中的钢筋混凝土剪力墙应现浇。


4.2.5 柱∶公共建筑采用混凝土框架结构或框架-剪力墙结构时,其中框架柱可选用整体预制柱或叠合柱技术,非对称截面柱优先选择整体预制柱技术。在混凝土柱与钢梁组合结构体系中,混凝土柱宜选择整体预制柱。预制柱纵筋宜采用套筒灌浆连接,叠合柱纵筋宜采用机械连接。


4.2.6 楼梯∶中小学校宜采用通用预制楼梯;其他公共建筑楼梯宜选择标准化的楼梯预制,不具备标准化条件的楼梯宜现浇。


4.2.7天棚∶公共建筑采用预制楼盖时,鼓励以预制构件模板面作清水装饰面。4.2.8 管线分离或一体化∶当天棚采用吊顶或楼地面采用架空技术时应选择在吊顶内或楼地面架空空间内实现水平管线分离当内隔墙采用陶粒混凝土空心条板、轻钢龙骨隔墙时应选择墙体内竖向管线一体化技术,管线应通过集成设计布置在条板空腔和龙骨空间内;当内隔墙采用装配式墙面时,应选择墙体竖向管线在墙面龙骨空间内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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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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