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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智能建造生产企业评价指标!青岛印发文件

明确智能建造生产企业评价指标!青岛印发文件

2024年05月07日

打印来源:青岛日报

近日,为加快推进我市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智能建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字〔2023〕19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了《青岛市智能建造生产企业评价指标(试行)》和《青岛市智能建造生产企业申报指南(试行)》,作为指导建筑业相关生产企业开展智能化建设改造和工作成效评价的指导性文件。


明确建筑业生产企业智能化建设指标要求


结合行业发展实际,青岛市智能建造生产企业评价指标设定5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基础建设、智能生产、智能运营、安全管理和研发创新5个方面。二级指标分为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三类,其中:控制项为必备项,必须满足要求;一般项是指有一定实施难度、要求较高,原则上要求落实的选项;优选项是指实施难度较大、要求更高,鼓励企业实施的可选项。


培育打造建筑业生产企业智能化建设标杆


以推进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全过程数字化协同为目标,鼓励建筑业生产企业积极开展工厂、车间、生产线智能化建设改造。建筑业生产企业可参照《评价指标》,结合自身实际需求,进行统一的智能化规划、设计、建设。


加强建筑业生产企业智能化改造政策支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依照《评价指标》对企业主动申报的智能工厂、车间、生产线进行效果评价。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相关规定,对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成效明显的企业、项目,择优推荐申报智能建造、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等领域奖励、奖项,推广企业创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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