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住建〔2025〕66号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住建局,市城建中心: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动全省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通知》(辽住建〔2024〕71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动我市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深入实施,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抚顺市推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8日
抚顺市推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2025年起,我市建筑工业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稳步提升,初步形成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智能建造适宜技术在大型工程项目中的应用比例逐步提升。
到2030年,我市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显著进展,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标准体系基本建
成。智能建造适宜技术在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应用比例持续提升,占比力争达到30%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强化政策引导。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辽政办发〔2020〕8号)中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工作要求,根据我市的发展水平和基础条件,统筹布局、合理规划,有序推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积极开展智能建造应用试点,原则上政府投资的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建项目应纳入试点范围,并积极推动实现智能建造全过程集成应用;政府投资的非试点项目,应逐步推进智能建造单项或多项技术的规模化应用。鼓励有条件的社会投资项目积极开展智能建造技术实践,提升工程项目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鼓励开展智能建造技术应用的项目申报智能建造示范工程。
2.完善标准体系。引导行业骨干企业、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积极参与编制设计技术、生产技术、施工技术、运维技术等相关标准规范,鼓励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统筹建设、逐步升级。
3.推进数字化全流程协同应用。在政府投资工程、大型公建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积极推广BIM技术,推进BIM在勘察设计、施工、生产、运维等多场景的协同应用。探索推进BIM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的融通联动,为构建智慧城市提供底层数据。推进数字一体化设计,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的功能需求及产品特性,实现信息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有效传递及实时共享。推进标准化设计实施,增强部品部件的通用性,提升建筑平面、立面应用标准化部件组合的灵活性,实现接口设计标准化,提升通用部品部件的使用及设计方案的多样组合特性,增强设计方案的可复制性。积极推进“CIM+”平台应用在有关领域的应用场景建设,探索与工改系统融合,实现工程建设情况可视化查看,不断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4.推动部品部件智能化生产。重点依托现有装配式建筑产业,推进智能工厂建设,引导行业骨干企业对房建、市政、钢结构、装饰装修等工厂进行数字化、智能化的升级改造,提升装配式建筑产业的智能化水平。发展装配化装修,以集成厨房、集成卫浴、干式工法和管线分离等技术为核心,推动装配化装修生产,探索装配化装修与土建工程的协同。引导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更新升级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通过RFID芯片、粘贴二维码等技术,实现原材料检验、生产过程检验、部品生产入库和部品运输等环节质量可追溯。
5.推广建筑机器人等智能装备的应用。鼓励和支持骨干企业、示范项目开展建筑机器人研发和应用,减少现场劳务用工,提升施工效率。引导政府投资工程、大型公建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推广建筑机器人在深基坑、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物料运输等“危大”工程多场景的机器代人施工与辅助施工,替代“危、繁、脏、重”人工作业,提高工程建设机械化、智能化、安全化水平。引导政府投资工程、大型公建和房地产开发项目采用智能升降机、智能塔吊、集成平台、造楼机、无人机等先进智能装备,实现数字技术与传统施工现场的深度融合。
6.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领域大力推行智慧工地建设和应用,统筹推进所有房屋建筑工程以及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和轨道交通工程应用视频监控、环境监测、塔式起重机监控、施工升降机监控、深基坑可视化监测等系统,持续推动监管能力现代化,实现信息实时采集、互通共享、工作协调、智能决策分析、风险预控等功能的数字化施工管理模式。配合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建设,以施工过程管理为核心,全面接入智慧工地监测数据,构建覆盖质量安全领域监管部门、监督机构、企业、项目、人员、设备的全量、全要素、跨地域、跨层级的数字化监管体系。
7.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按照省住建厅的有关要求,创建市级智能建造示范工程,择优向省住建厅推荐参评省级智能建造示范工程。我市推荐参评的智能建造项目,应积极拓展应用场景,确保应用的智能建造技术至少覆盖数字化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和智慧运维等智能建造应用场景中的一类,鼓励多场景协同应用,并至少应用BIM技术、全流程管理软件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协同平台、智能审查平台、智慧工地平台、数字化交付平台、CIM平台等)、建筑机器人、智能升降机、智能塔吊、造楼机、无人机等智能化技术中的一项,每年推荐数量不少于2个。
8.构建产业互联网平台。引导建筑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优势互联网企业联合建设涵盖设计、施工、咨询、用工及部品部件采购、生产、运输等工程建设全产业链的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提高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水平,推动社会资源高效配置。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统筹安排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推进智能建造的体系框架和评估框架,完善配套措施和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2.加强宣传推广。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站等宣传引导作用,及时发布有关政策,通过示范引领、基地建设、交流观摩等形式广泛宣传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建设成果,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提高社会认知度,营造支持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3.开展业务指导。市住建局将在省住建厅指导下,组织各县区住建局及设计、审图、造价、监理、施工等企业开展《辽宁省智能建造项目全生命周期应用导则(试行)》、《辽宁省智能建造项目评价指引》等理论基础学习,深化《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数字化审图平台》“四统一”联审模式和《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全流程网上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应用的学习,提升各部门的业务认知和业务能力。
延伸阅读: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撤销部分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轻质条板隔墙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西藏 |地方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的所有资料版权均为预制建筑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3)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书面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