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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建住宅型租赁住房拟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体

山西:新建住宅型租赁住房拟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体

2025年06月03日

打印来源:央广网

近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


根据标准要求,新建租赁住房将分为住宅型和宿舍型两类。其中,住宅型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体,同时结合城市人才引进和三孩政策需求,允许少量建设不超过100平方米的户型。每套住宅必须配备卧室、起居室、厨房和卫生间等基础功能空间,其中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套型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0平方米,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最小套型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2平方米。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对居住舒适度作出量化规定:住宅层高不低于3米,卧室及起居室净高不低于2.6米,局部低矮区域面积严格控制在房间面积三分之一以内。


针对年轻群体及务工人员居住需求,宿舍型租赁住房明确以20-45平方米户型为主,允许改建项目适当放宽标准。除基本居住功能外,特别要求加大储物空间、设置用餐会客区域,鼓励配置公共厨房、文体活动等共享空间。


在配套设施方面,标准展现出前瞻性设计理念。标准要求所有项目按非机动车位总数50%以上比例设置地面停车位,并配备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地面停车棚须结合出入口分散布局。机动车位则要求预留电动汽车充电条件,地面停车点距建筑入口不超过200米。对于新能源应用,标准明确鼓励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支持采用装配式、超低能耗等新型建造技术。


在绿色节能与新技术应用上,修订版强调建筑节能需符合相关规范,推广装配式建筑、太阳能光热系统,12层及以下建筑应设太阳能光热系统,同时采用节水设备、雨水收集系统,体现“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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