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推动我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范绿色建筑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我厅组织编制了《河北省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河北省绿色建筑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编制指南》、《河北省绿色建筑运营管理技术指南》和《河北省绿色建筑使用说明示范文本》。现予印发,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6月30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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