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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持续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通辽:持续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2025年08月22日

打印来源:中国建设报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秉持高标准与严监管原则,多管齐下,稳步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贯彻实施法规,严格遵循标准。深入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强化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落实星级绿色建筑使用绿色建材、明确降低碳排放强度技术措施等要求。


明确实施范围,落实发展目标。印发工作计划,要求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明确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执行范围。目前,通辽市城镇新建绿色建筑项目面积达239.16万平方米,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100%;全市城镇竣工绿色建筑项目面积为112.27万平方米,竣工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100%。同时,推进《通辽市中心城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修编工作,科学引导绿色建筑的发展。


加强过程监管,落实发展责任。指导各旗、县、市、区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环节严格把控绿色建筑标准审查,细化和明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各方主体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在绿色建筑工程建设中的职责,强化对工程参建各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监督管理。


推广绿色建材,强化低碳赋能。依托绿色建筑发展,明确星级绿色建筑中绿色建材使用比例要求,全力推广绿色建材产品的应用。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


开展标识认定,提升建筑品质。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认定工作,优化“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建筑标识和绿色建材采信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推动高星级绿色建筑实现规模化与高质量发展。落实对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项目返还城市配套费的激励政策,对获得一、二、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分别返还50%、70%、100%的城市配套费。


据介绍,通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持续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并结合民用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及验收等各个环节落实绿色建筑要求的监管力度。



延伸阅读: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6年度第一批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度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公示  呼和浩特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成效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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