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模块化建筑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5〕106号)有关工作要求,为加快推动模块化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公布佛山市模块化建筑生产企业名单(第一批)。
希望有关企业在推动模块化建筑产业发展工作上发挥行业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业务经营水平,加快技术创新转化,扩大海内外市场占有率。企业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全力做好企业指导服务工作,支持企业积极对接境外供货要求,为模块化建筑技术、产品、标准“走出去”提供便利,加快形成模块化建筑产业链集群区域竞争优势。
附件:佛山市模块化建筑生产企业名单(第一批)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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