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栏 > 智能建造 - 政策 >

青岛设奖补资金 兴建装配式建筑最高奖500万

青岛设奖补资金 兴建装配式建筑最高奖500万

打印 0条评论来源: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青岛市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引导效应,根据《青岛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建办字〔2017〕86号)文件,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设立了“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类奖补资金”和“装配式建筑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对具备示范作用的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项目进行奖励,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实施途径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奖励本市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项目和具有示范作用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奖励资金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青岛市财政局管理,在项目完成后对其进行奖励。


二、奖励标准


(一)绿色建筑项目


1.二星级绿色建筑,给予30元/m2的奖励(建筑面积,下同),单个项目100万元封顶;


2.三星级绿色建筑,给予50元/m2的奖励,单个项目200万元封顶。


(二)超低能耗建筑项目


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给予200元/m2的奖励,单个项目300万元封顶。


(三)装配式建筑项目


单体装配率达到50%以上(含50%)的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给予100元/平方米的奖励,单个项目500万元封顶。


(四)施工教育基地


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施工教育基地给予100万元奖励。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


申请示范项目的,由青岛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符合示范项目标准的,报市财政局申请奖励资金。申报材料须统一按A4纸张制作并装订成册(附电子文档),一式二份报青岛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申报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绿色建筑项目


1.奖励资金申请表。


2.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建筑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公共建筑还应提供运行阶段的标识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超低能耗建筑项目


1.奖励资金申请表。


2.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装配式建筑项目


1.奖励资金申请表。


2.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装配率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施工教育基地


1.奖励资金申请表。


2.市级以上施工教育基地证书或授牌文件(原件备查)。


四、奖励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1.项目实施单位应按有关财务规定加强核算管理,妥善保存有关文件、原始票据及凭证等资料,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督查评审工作。


2.申报单位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奖励资金的,除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外,5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任何财政支持或奖励资金申请。


3.对违反有关财政奖励资金使用规定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青岛市财政局

2019年1月9日


(联系人:刘洪洲  联系电话:86670922)


(责任编辑:何雯丽)





延伸阅读:

重庆印发《重庆市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项目技术复杂认定标准(试行)》 关于确定2023年度乌鲁木齐市智能建造示范基地、示范项目(第一批试点)的通知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第一批智能建造技术试点应用项目的通知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的所有资料版权均为预制建筑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3)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书面来函联系。

[责任编辑:Susan]

评论总数 0最新评论
正在加载内容,请稍等...
0条评论发表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预制建筑网保持中立。

连接件
三一
江苏龙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