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栏 > 智能建造 - 政策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的通知

打印 0条评论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天津市、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高质量发展要求,指导各地进一步提高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我部组织编制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本导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建城〔2015〕70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1、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



(责任编辑:何雯丽)





延伸阅读:

山东省住建厅│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智能建造技术目录(第一版) 住建部关于印发发展智能建造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三批)的通知 重庆印发《重庆市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项目技术复杂认定标准(试行)》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的所有资料版权均为预制建筑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3)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书面来函联系。

[责任编辑:Susan]

评论总数 0最新评论
正在加载内容,请稍等...
0条评论发表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预制建筑网保持中立。

连接件
三一
江苏龙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