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栏 > 智能建造 - 政策 >

如何推进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这个实施意见发布

如何推进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这个实施意见发布

打印 0条评论来源: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

为进一步推进建筑高质量发展,提高建筑健康舒适水平和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近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制定并发布《关于推进本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将如何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详见↓



工作目标


大力推进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到2025年底,形成系统的超低能耗建筑政策和技术体系,打造一批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实现超低能耗建筑向标准化、规模化、系列化方向发展。


主要任务


推动项目落地,建设示范工程。重点发展区域内项目应优先采用超低能耗建筑,各区和特定地区管委会每年至少落实一至两个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做好示范引领。


完善标准化体系,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编制相关的技术标准、导则及图集,形成完善的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应用标准体系。


加强超低能耗建筑技术研究和集成创新,增强自主保障能力。开展一批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研究项目,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自主保障能力,降低建设成本,逐渐形成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全产业链体系。


政策支持


财政补贴——符合相关要求的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每平方米补贴300元。


容积率奖励——符合相关要求的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外墙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但其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


鼓励改建——已办理前期手续,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改建超低能耗建筑的,同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规划资源、建设管理等部门配合办理变更手续。


项目申报


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之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资料。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组织对项目进行评估并出具项目认定意见­。


建设单位依据认定意见在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阶段向规划资源部门申请核定建筑面积。


项目审核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综合竣工验收之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提交项目审核资料。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组织对超低能耗建筑项目进行评价并出具审核意见。


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中应包括超低能耗建筑内容。


问:什么是超低能耗建筑?


答:通俗来讲,超低能耗建筑就是把房子盖成了一个保温杯,利用被动式技术大幅降低建筑供暖、空调、照明需求,冬天保暖,夏天隔热。在此基础,通过主动技术提高能源设备与系统效率,以更少的能源消耗提供舒适室内环境的建筑。其供暖、空调、照明、生活热水、电梯能耗和碳排放水平较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降低50%以上。


问:超低能耗建筑有哪些好处?


答:1、提高市民生活品质,助力人民城市建设


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是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推动建筑性能品质提升,让市民住的更舒适,更有获得感的重要举措。


舒适——超低能耗建筑,回家就是享受的开始!


冬暖夏凉,四季如春

告别黄梅天,冬天不干燥

噪音隔离,静享安谧

湿度可调可控,抑制病霉菌滋生。


良好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大幅度降低室外气象对室内热环境的扰动,结合高效的设备系统,控制室温在20—26℃,相对湿度30%—60%,让居户生活在更加舒适宜人的环境中。超低能耗建筑正是应对当前来势汹汹的寒潮的重要利器。


健康——超低能耗建筑,让家变成健康的堡垒!


高气密性,有效阻隔室外污染

过滤PM2.5,拒绝雾霾

新鲜空气,控制CO2浓度


相对普通住宅,超低能耗建筑通过新风系统带来充足的新风供应,告别边开空调边开窗的日子;采用高效的空气过滤装置过滤PM2.5,建筑良好的气密性也大大降低室外细颗粒物的进入,营造出更加健康的室内环境。


经济——超低能耗建筑,让高昂电费成为过去式!


超低能耗建筑相对普通建筑节能50%以上,以一套100平方米的住宅为例,平均每年可以节约2000度电,节约电费1000元以上。


2、减少能源消耗,迈向碳排放达峰


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世界性难题。在今年9月宣布中国“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基础上,12月1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进一步作出“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的庄严承诺。



上海将力争在2025年实现碳达峰,超低能耗建筑能够有效减少碳排放,能耗和碳排放水平较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降低50%以上。如果将中国的建筑都使用超低能耗建筑技术,一年可节约9亿吨煤,相当于全国煤开采量的三分之一、德国两年的能耗总和。





(编辑:奚雅青)


延伸阅读:

住建部关于印发发展智能建造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三批)的通知 重庆印发《重庆市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项目技术复杂认定标准(试行)》 关于确定2023年度乌鲁木齐市智能建造示范基地、示范项目(第一批试点)的通知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的所有资料版权均为预制建筑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3)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书面来函联系。

[责任编辑:Susan]

评论总数 0最新评论
正在加载内容,请稍等...
0条评论发表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预制建筑网保持中立。

连接件
三一
江苏龙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