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武汉市住房保障房管局会同武汉市城建局制发《关于规范全装修商品住宅建设和销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以进一步规范全装修商品住宅建设和销售管理工作,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明确分工责任 增强管控力度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房管部门和建设部门的职责分工。并且强化了全装修商品住宅工程建设管理的环节与流程,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优化全装修设计,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新报建的全装修商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与土建工程同步办理施工许可证,纳入施工总承包管理。强化施工过程管控,落实质量信息公示及分户验收制度,严把竣工验收关。
规范销售公示 重视具体实施
专门针对全装修住宅规范销售和公示行为,征求意见稿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交付标准;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范围内同类型住宅应按统一标准进行交付;在销售现场和交付标准样板房的公示中,不得出现“同等档次”的表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时,应使用《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并完成相关备案管理。
启动联动机制 加大监督管理
征求意见稿规定,建设部门与房管部门应建立联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法。加强对全装修商品住宅建设、销售、交付等各环节监督管理,压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督促开发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并且按照条例和管理办法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明确项目内容 严禁切换毛坯全装
征求意见稿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立项阶段应明确全装修内容,立项阶段未明确为全装修的项目不得进行全装修交付。这就意味着,在商品住宅的装修环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全装修住宅与毛坯住宅之间的选择上,不能根据市场行情好坏随意变更切换。
相较于已经出台相关意见的浙江、广州江门等地区,征求意见稿在规范销售流程的同时,权责边界更加清晰且力度增大,尤其是对于全装修和毛坯房替换乱象上的重拳出击,严格了政策管控,落实了具体问题,直捣违规房地产开发商心理,为购房人提供支持和保障。
(编辑:奚雅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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