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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329号),经企业自愿申报、属地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拟确认80个项目为第四批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7日至13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馈(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所提意见和建议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注明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并提供身份证明。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电话:025-51868828。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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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us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