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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引导资金科技支撑项目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引导资金科技支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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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函科〔2016〕292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引导资金科技支撑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建设局(建委),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与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5]11号),现将2016年度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引导资金科技支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2016年度建筑产业现代化科技支撑专项引导资金项目主要包括关键技术研究和标准规范两个方面,具体内容见《2016年度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引导资金科技支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程实践基础,申报示范项目应依托相关未竣工工程申报。优先支持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设计研发类示范基地单位申报,优先考虑研发与应用单位联合申报。


(2)绩效目标:技术研究类项目应提交技术先进、成果可推广的技术研究报告,工程示范类项目应提交对同类项目具有示范指导意义的应用研究报告;标准规范类项目应提交符合要求的标准文本、图集;BIM技术类项目应提交符合要求的软件和操作说明。


(3)完成时间:各类项目原则上在1年内完成要求的内容,较复杂的重大项目实施年限不超过2年,项目实施完成应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的项目验收。


(4)项目经费:财政引导资金为补助性质,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技术研究类项目财政引导资金一般为10~100万元;标准规范类项目财政引导资金一般为10~30万元。


三、申报方式与时间

(1)申报方式: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并行的方式。申报单位在网上(http://www.jscin.gov.cn/web/zjjg.aspx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完成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引导资金科技支撑项目申请表》(附件2),连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等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所需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


(2)申报时间: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邮寄,不受理现场报送。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以邮戳为准。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四、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建设大厦2309室,邮编:210036。


联系方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  邵劲松025-51868844


附件:

1、2016年度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引导资金科技支撑项目申报指南

2、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引导资金科技支撑项目申请表

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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