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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干城西创新创业产业园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余干城西创新创业产业园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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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建干招字【2017】第26号


余干城西创新创业产业园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采用EPC模式进行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和政府投资,招标人为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时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余干城西创新创业产业园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余干县城城西。


2、工程规模:拟建建筑面积约253060m2,其中包含:厂房、孵化器、科技研发、配套服务、物流中心等建筑物,及配套市政园林工程。


3、招标范围(内容):余干城西创新创业产业园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1)设计类工作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等;(2)采购类工作内容:项目涉及有关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3)施工类工作内容: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景观园林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建筑(房建)工程均须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4)项目管理类工作:协助招标人组织办理本次招标范围内后续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政府审批、许可手续;开工前项目合约、进度等全部规划管理工作及其他项目管理工作等。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最终完成并向招标人 “交钥匙”。(5)与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如第三方检测、设计图纸的第三方审查、办理报建手续等由中标方负责。


4、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本项目投资3.82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及政府投资。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7、计划工期:暂定4个月(年内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批准的开工时间为准。


三、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①或②资质: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城乡规划编制乙级;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提供);


4、投标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


5、投标人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在相应的项目的建设工期中,以上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并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可抗力和业主要求除外(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总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人规划类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规划专业)及以上职称;以上设计负责人不能由同一人承担(设计负责人指设计单位人员)。


7、投标人建筑工程类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指施工单位人员)。


8、施工单位其他人员: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持有上岗证书(或培训证或注册证);


9、外埠来赣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取得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相关手续原件,联合体内单位均需提供(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则设计单位提供年度进赣备案手续原件,施工单位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进赣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10、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联合体内各单位均须提供,施工单位还需提供2014年至2016年的财务报告);


11、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2012年7月至2017年7月)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项目总额不小于1.5亿元及以上同类装配式钢结构建筑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3种(联合体内的施工业绩提供3种,设计业绩提供2种)及以上证明材料原件。


其中:施工业绩中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提供,设计业绩中图审报告必须提供。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范围:经备案的施工合同、经备案的施工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范围:设计合同、设计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图审报告。


施工业绩应当为“江西省公共资源网—房建市政工程—中标信息管理系统”或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中可以查询到的,网站不符合要求或不可查询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投标人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


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三家单位联合(一家设计企业及两家施工企业)。


(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必须为提供装配式钢结构建筑项目施工业绩的施工企业,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5)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施工合同和设计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6)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8)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范围内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4、投标人(联合体内的所有施工单位)须承诺:如中标本项目,则同期在我县投资兴建装配式建筑生产项目。(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函,并明确表述若未充分兑现承诺则:自愿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签订的本项目及其他相关合同无效、赔偿招标人的各项损失、无需补偿投标人的所有投入等内容)。兴建装配式建筑生产项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依照余干县《关于引进发展新型装配式建筑产业实施意见》干府办发【2016】55号文(文件内容详见https://wenku.baidu.com/view/9fe9e39d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cb)。


1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四、报名资料:


1、单位介绍信(如为联合体,仅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人证或授权书仅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及身份证;


2、投标人须企业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到场签署出具兴建装配式建筑生产项目的承诺函,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内各单位均需提供)、资质证书(仅提供复印件,无需原件核查)、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建设工期中无在建工程等承诺函;


6、施工技术负责人的工程师职称资格证书;


7、总设计负责人及其他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及工程师职称资格证书;


8、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总设计负责人、规划类负责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劳动合同、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无行贿证明


9、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的承诺函;


10、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提供);


11、业绩证明材料。


说明:报名时以上资料原件现场查验后退回,现场仅留存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五、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章)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章彦(18070333005)


地址:余干县城城西


招投标监督机构:余干县招投标办公室(章)


签收人:


招标代理机构:九江石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张伟(13687039308)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贤士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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