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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象山县中医医院迁建工程装配式构件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象山县中医医院迁建工程装配式构件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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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象山县中医医院迁建工程装配式构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GXCG201700022


二、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三、补充事项: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象山县中医医院迁建工程装配式构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GXCG201700022

二、项目概况:一批(详见第二篇招标项目一览表)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772538.98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7年11月6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发售时间:2017年10月 31日至2017年11月 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发售地点:宁波鄞州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2号楼14楼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标书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标书时应提供以下资料:①、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 10日13时50分


八、投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九、开标时间:2017年11月 10日13时50分


十、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十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十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帐,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拒收现金)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形式: 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 银行账号:1904 0141 7000 011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十三、其他事项: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  话: 18858499110

地  址: 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39号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时雄

邮  编:315000

电  话:0574-27677472

传  真:0574-27676000

地  址:宁波鄞州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2号楼14楼


采购机构: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27677472

传真:

联系地址:宁波江东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B座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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