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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加大资质扶持力度促进我省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加大资质扶持力度促进我省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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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厅各有关处室:

加快扶持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示范效应好、能在市场竞争中占优势地位的龙头骨干企业, 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解决我省建筑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经研究,制订了《加大资质扶持力度促进我省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加大资质扶持力度促进我省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加大资质扶持力度促进我省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

加快扶持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示范效应好、能在市场竞争中占优势地位的龙头骨干企业, 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扶持培育我省建筑企业发展力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在转型升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厅分管建筑业的领导为组长,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行政审批办公室、人事教育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建筑业企业扶持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培育工作小组”)。


培育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办公室主要职能:一是研究提出扶持培育政策建议,经培育工作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二是协调厅相关职能处室,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是组织相关扶持培育活动,指导帮助企业做好特级资质申报、转型升级和分立重组的具体工作。


二、扶持对象

转型升级、重组合并分立、拟申报特级资质的等建筑业企业。


三、工作内容

1、调查摸底。在全省建筑业企业中开展拟申报特级资质情况调查,按年度确定扶持培育企业名录,建立联系制度,及时掌握企业升特工作进程和在准备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开展工作研究。


2、政策辅导。通过组织召开联席会、座谈会、培训班、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扶持政策宣讲和业务辅导,帮助企业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具体要求。


3、对外协调。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系,对申报特级资质企业成立省级企业研发中心给予支持,尽量缩短审查时间;与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联系,争取我省近年在公路、市政、水利、电力等行业有企业申报特级资质;与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协调解决申报特级资质企业的省外业绩核查和系统备案等问题。


4、资质审查。为扶持企业资质审查设立绿色通道,企业随报随受理。对母子公司之间申报资质重组、合并、分立的,简化审批流程,不考核人员和企业业绩;对需报部审批资质的,当日完成上报手续。


5、注册管理。简化初始注册人员的审批流程,尽量缩短初始注册时间,对特级资质申报需引进的注册人员,随时办理注册变更。


6、培训鉴定。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经主管部门认可,可自主培训、自主考核、自主发证。对建立完善的职工培训体系并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培训和考核鉴定补贴可直补企业。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解放思想、敢想敢为、勇于突破和创新,要按照省厅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全力推进,把扶持培育工作作为服务企业民心工程、实事工程和推进我省建筑业发展的基础工程来抓。


2、确保有序推进。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确立责任意识,指定具体人员承担扶持培育工作,在指导工作组内部形成相互协调的职能分工格局,确保扶持培育工作顺利推进。


3、严格工作机制。扶持培育工作是一项政策性较强、影响较大的一项系统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扶持名单的确定、组织相关培训、辅导、咨询等活动,应由各市主管部门与省厅培育工作办公室联系,本着简单务实高效的原则统一安排,分类指导,不增加企业负担,不干扰基层工作,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真正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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