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栏 > 智能建造 - 政策 >

《汕头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2018-2025)》(征求意见稿)

《汕头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2018-2025)》(征求意见稿)

打印 0条评论来源: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等装配式建筑发展政策要求,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市场快速发展和成熟,近期我局委托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草拟了《汕头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2018-2025)》。


为确保《汕头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2018-2025)》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遵循规划编制和调整的有关程序,现就该《汕头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2018-2025)》(公示稿)向社会广泛征询意见。

1.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月10日。


2.公示地点: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stjs.org.cn/index.aspx)。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stszjjzak@126.com


(2)信件寄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注明《汕头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2018-2025)》反馈意见)。


4.电话:88572050。


欢迎广大市民对本规划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下载:《汕头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2018-2025)》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10日


(责任编辑:何雯丽)



延伸阅读:

住建部关于印发发展智能建造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三批)的通知 重庆印发《重庆市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项目技术复杂认定标准(试行)》 关于确定2023年度乌鲁木齐市智能建造示范基地、示范项目(第一批试点)的通知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的所有资料版权均为预制建筑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3)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书面来函联系。

[责任编辑:Susan]

评论总数 0最新评论
正在加载内容,请稍等...
0条评论发表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预制建筑网保持中立。

连接件
三一
江苏龙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