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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关于指导做好混凝土预制构件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关于指导做好混凝土预制构件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25年04月16日

打印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区(含广州空港委)住建局,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各级散装水泥与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材料进场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25〕1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混凝土预制构件信息的采集工作,实现混凝土预制构件从生产端到应用端的质量溯源,推动我市建筑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混凝土预制构件信息采集进行优化调整


  1.“广州市混凝土预制构件信息采集系统”已与“广州市建筑工程建材监管与服务平台”数据实时对接。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供应企业注册并登录“广州市混凝土预制构件信息采集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183.62.245.249:8050),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表,可供施工现场绑定建筑材料供应关系。


  2.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供应企业根据实际供应情况,在“广州市混凝土预制构件信息采集系统”填报混凝土预制构件供应明细,按生产批次上传建筑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平台生成带二维码标识的“发货单”。企业在混凝土预制构件交付时,将带二维码标识的“发货单”随建筑材料质量证明文件一并提供给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接收单位。


  3.施工单位在组织混凝土预制构件进场验收,以及监理单位见证时,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材料进场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25〕1号)要求,通过手机APP或PC端对每批次进场的混凝土预制构件进行确认和审核。


  二、工作要求


  1.请广州市墙体材料行业协会(装配式部品部件分会)广泛宣传,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引导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如实、及时填报生产和供应信息。


  2.请各区住建局、各级散装水泥与建筑节能管理机构督促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项目参建单位按要求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对未按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请市散装水泥与建筑节能中心统筹做好供应我市房屋建筑工程的混凝土预制构件信息采集工作,对生产端的信息采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构件生产信息采集和进场信息采集可通过登录“采集系统”查看操作手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广州市散装水泥与建筑节能管理中心反映。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7日


  (联系人:庄朝禄,80502092)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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