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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中国住宅建设的新发展

2013年05月22日

打印专业人士:宋春华   来源:预制建筑网

  (四)发展住房金融与完善市场环境


   为提高个人购买住房的能力,住房抵押贷款发展迅速,可以预料,随着房改的深入和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个人购房贷款业务量将越来越大,住房金融事业方兴未艾。因此,要继续扩大住房金融服务范围和规模,通过出台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购房者积极利用金融机构的帮助,使个人购房成为可能。同时,要逐步完善金融市场环境,对担保的设置、保险的配合、信用的评估、中介的服务等,都要尽快建立起相应的依法运作机制。


  (五)提高住宅质量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目前,我国住宅质量已经有较大提高,但与社会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住宅质量不高,又与住宅产业的现代化程度低密切相关,住宅生产方式的转型尚未完成,大量的住宅建设还处于粗放型的生产阶段,工业化程度低,劳动生产率不及先进国家的五分之一,科技进步对住宅产业发展的贡献率不到30%。此外,新型住宅建筑结构体系的建立,以墙体材料为主的住宅传统材料的更新,高效能住宅部品的成套供应等,都需要加快发展与提高。因此,推进住宅建设科技进步,构建住宅产业现代化体系,切实提高住宅质量,已成为住宅建设发展的迫切任务。


   四、世纪之交中国住宅建设的政策措施选择


   世纪之交,中国住宅建设的发展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选择正确的政策措施至关重要,住宅建设的产业关联度高,涉及的社会因素多,其政策措施的选择应综合研究,在几个大的方面进一步调查研究理清思路。


 (一)把住宅建设作为拉动经济和扩大内需的结合点,采取综合性政策措施,保持住宅建设速度快速发展


   中国住宅建设仍处在增量型发展阶段,社会住宅总量的增长仍有很大的空间。只要把住宅建设的发展建立在扩大住房有效需求的基础上,努力增加居民的收入,不断提高社会的住房有效需求能力,住宅建设保持适度的快速增长是完全可能的。增量型发展期的主要特征是资金主要投向新建住宅。为保持一定的发展规模,必须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通过采取有利于住宅发展的用地、计划、金融、税费、价格、产权、交易、中介等多方面综合性政策和措施,包括继续鼓励企事业单位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采取职工集资、合作等方式调动社会资金建设住房,使住宅建设保持适度快速的增长,促进住宅建设从投资和消费两个领域双重拉动国民经济发展。


  (二)深化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尽快形成住宅投入——产出良性循环的机制


   住宅建设能否持续发展,关键是看能否建立起住宅投入——产出良性循环的正态投资运行机制。为此,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以住宅的商品化、社会化为目标,深化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建立住房新体制,尽快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充分发挥新体制在住房投资、建设、分配、流通、管理中的作用。新体制作用发挥得如何,取决于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程度,在落实机关公务员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的同时,还要大力推进企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切实提高广大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使住宅生产——流通——消费中资金链能连通循环。有条件的城市和地区,应逐步加大住宅的商品化程度,更多地依靠市场规则进行管理和运作,以期加速形成住宅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


  (三)兼顾公平和效率,完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


   在设计和建立住房供应体系中,总体目标是要满足社会多层次的住房需求,但政府在政策把握上,必须以保证大众群体和弱势群体的住房需求为出发点,实现“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高收入者购买市场价的商品房,其价格和标准主要依靠市场调节;中低收入者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政府对其价格和标准实施必要的调控;最低收入者租用低租金的廉租房,由政府或单位直接管理。


   经济适用住房因带有一定的社会保障性质,其发展更要注意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状况、房价和住房商品化程度相协调和相适应,要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标准和价格的管理。廉租住房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能以满足居民基本住房需求为目标,在保证住房质量的前提下,确定合理的必要的建设标准。廉租住房租金水平要根据不同家庭收入水平和住房状况确定,对特别困难的家庭可实行租金减免政策,以切实保障低收入家庭拥有最基本的住房条件,维护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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